長城網(wǎng)保定6月18日電(劉昆鵬 陳克)6月17日,執(zhí)勤民警查獲一起電動汽車上高速行駛的違法行為,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。
當日上午8時左右,一輛藍色小車緩緩駛?cè)胩瓶h北收費站,該車明顯與其它車輛不同,車前懸掛著"觀光車"車牌。該電動車在即將進入收費站發(fā)卡車道時,被執(zhí)勤民警攔下。民警告訴車主電動車是非機動車,并且設(shè)計時速低于70公里/小時,不允許上高速。車主劉女士,被攔截后,不斷的央求民警,說是要開車去朋友家有急事,走高速公路能快點,多過路費也行,希望民警能通融通融。
民警堅持安全第一堅決不放行,并向劉女士講解電動汽車上高速行駛的嚴重危險性,劉女士最后放棄了高速之行,開車離開了收費站。